关于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31 07:46
来源:市残联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第一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二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四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五条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八条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九条开展交流与合作。
2016年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二是深化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开展“智慧量服”试点工作;三是做好“四川省残疾人艺术节”相关工作、“残疾人之友”广播电台栏目、开设乐山电视台手语节目等宣传文体工作;四是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五是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六是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组织建设;七是推进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八是开展残疾人托养、庇护、康复训练;九是开展残疾人慰问。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残联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乐山市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1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04万元,医疗卫生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残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市残联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残疾人民生工程,就业和培训,艺术才能展示,残疾人教育、扶贫、慰问,阳光家园机构托养,康复器材购置,残保金征收,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乐山市残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2%。
(三)残联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61%。市残联机关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1辆,市康复中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车辆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量服”工作入户调研、慰问残疾人、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培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向上汇报工作、到区县督查指导工作及参会参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残联2016年履行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合计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