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申报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请示》,2024年6月27日,市残联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残办〔2023〕8号)、《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川残办〔2019〕63号)要求,对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经专家综合评审认定,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人员、场所、设施设备配置以及业务开展情况基本符合川残办〔2019〕63号文件规定相关准入要求,具备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的基本条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7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9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833—213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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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4000
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