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残联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09-22 07:48
来源:市残联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九)开展交流与合作。
2014年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好省委、市委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二是开展“量体裁衣” 式个性化服务; 三是组团参加四川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三届特奥运动会、做好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四是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筹集及残疾人保证金征收; 五是组团参加四川省残疾人技能大赛; 六是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组织建设; 七是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八是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残联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残联收入决算总额为1274.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2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3万元,其他收入32.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3.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收入。
2014年市残联支出决算总额为1274.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其他支出1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9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81.15万元,主要原因加大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乐山市残联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残疾人民生工程、就业和培训、艺术才能汇演、特殊教育、阳光家园机构托养、康复器材购置、贫困残疾人慰问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支出14.1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6.6%,主要原因是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了接待标准,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14年乐山市残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10人,共计支出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内外残联系统交流学习1.1万元、上下级业务工作指导3.2万元、开展业务工作以及相关单位业务往来接待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1.1%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载客汽车1辆。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残保金征收、“量服”工作入户调研,向上汇报工作、到区县督查指导工作及参会参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