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残联超额完成“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发放任务
发布日期:2014-07-22 05:14
来源:市残联
将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类的三级残疾人纳入居家托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是今年全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护理补贴项目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也是中央、省、市、县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目前,全县已向236名居家托养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人均600元,总额达14.16万元。超任务发放补贴2人,完成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1%。居家托养是指对同时符合三项条件的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给予的护理补贴。这三项条件是:一是户籍为我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二是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有人照料。三是残疾人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其他困难残疾人家庭(不包括纳入民政部门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的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残疾人)。
今年“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发放是通过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和公示、乡镇残联审核和公示、县残联审批等程序后,最终确定了236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资助对象,并将补贴打入有民事能力的残疾人本人卡中或打入由亲属、邻居直接护理的的合法监护人卡中,确保了资金及时准确安全到达残疾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