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残疾人保障法》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 谢秋俊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关心、爱护和帮助残疾人,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关心、爱护残疾人,为了让残疾人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国家相继颁布了国务院488号令和中共中央7号文件,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的出台和执行,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推向新的高潮。《残疾人保障法》的出台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全面维护残疾人的政治权、康复权、教育权、就业权、文化权、社会保障权、无障碍设施享有权等合法利益有着重大的意义。
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因《残疾人保障法》而受益的人——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灵官村先天性肢体残疾人唐汝俊。
2020年年尾,我第一次来到唐汝俊家,一家三口人,父母都是60多岁的老人。唐汝俊先天性肢体残疾,几年前又因交通事故头部受伤,之后被鉴定为肢体二级残疾。
唐汝俊全家以种植土地为生,没有其他外来收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镇上领导知晓情况后当即研究具体帮扶事宜,明确“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的指导方针,要求将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生活的改变,而经济收入的提高才是行之有效的帮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乡镇于2014年将唐汝俊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唐汝俊享受到低保兜底政策。唐汝俊是一个积极向上,身残志不残的人,他想通过种植脱贫致富,上级部门根据其意愿让其参加种植培训班。每一次学习培训,他都非常认真、非常刻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与支持下,唐汝俊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很快就成功种植了几亩土地的花卉,如今收益非常不错。
针对唐汝俊的残疾情况和家庭实际情况,我们积极落实相关政策。2020年唐汝俊享受了低保金4708元,残疾补助1340元,种植收入10000余元,贫困户小额信贷分红2403.19元,贫困户奋进奖励金2000元,贫困户个人城乡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20元,地力补贴172.2元,种粮补贴60.75元,医疗报销(含大病补助)430.63元,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补助3600元,贫困户“一超六有”全部达标,全家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550元,唐汝俊一家再没有后顾之忧。唐汝俊一家非常感谢党委政府、区残联及相关部门、帮扶干部、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对他们的扶贫救助工作非常满意。
我们坚信在《残疾人保障法》的关爱下,更多的残疾人会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平等、参与、共享也会得到更好的体现。
(供稿:市中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