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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注重制度设计 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日期:2014-02-27 05:14 来源:市残联
   犍为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关爱残疾人群体,出台了扩大政府代缴城乡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政策,使全县5631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医疗保险特惠政策。具体做法是:

  一、缴费补助。重度残疾人选择一档缴费的,个人承担缴费的部分,全额由政府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缴费的,由政府按一档个人缴费标准补助。

  二、办理程序。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由乡镇、村(社区)组织,由重度残疾人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原则上参加一档),由乡镇(社区)统一以城镇户籍人员和城镇重度残疾人员类别进行参保和信息录入。

  三、特别情况特别处理。1、重度残疾人员属低保、五保、“三无”对象的,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按低保、五保、“三无”对象类别参保,缴费补助资金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城镇低保除外)。2、农村重度残疾人以城镇户籍和城镇重度残疾人员类别参保后,涉及农村妊产妇补助,由卫生医疗机构根据残疾人提供的农村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给予补助,不得以医保信息系统中“城镇户口”标识为由而拒绝支付。3、已参加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由个人全额缴费的重度残疾人员,由乡镇组织督促村(社区)将应由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的资金退还本人。

  四、补助资金划拨程序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结束后,由乡镇审查和核对已参保的重度残疾人身份和信息录入,生成重度残疾人员参保花名册。

  2、乡镇将重度残疾人员参保花名册报县残联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作信息修改。

  3、县残联将重度残疾人员参保审核情况汇总后,送县医保中心核对。

  4、乡镇、县残联、县医保中心三方核对正确后,按两套方案划拨资金。一是由县残联和县医保中心共同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经县财政局核查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统一划拨到县社保资金财政专户中。二是由县残联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给县残联,再由县残联统一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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