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结合沐川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无障碍环境。二是健全体制机制。住建、经信、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的作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建设及评估情况。三是落实国家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要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和无障碍专项验收,施工图审查机构、住建等部门要在设计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四是推进社会治理。有关部门在制定或修改法规、规章、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导则等技术性文件时要广泛征求相关组织和群体代表的意见;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要邀请相关社会组织和群体代表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要畅通参与渠道,提高参与效能,使残联、老龄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协助的作用。五是聚焦全县城市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