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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六措并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5-08-04 05:12 来源:市残联
 

    构建“立体普法”网络。打造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广播三位一体普法网络,开办《残疾人之友》专栏,多层面宣传残保法等。通过“法律七进”、“法制赶场”、“法制下乡”、“送法上门”等方式,印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及康复项目宣传手册等资料2万余份,结合残疾人专项调查、“量服”入户和“温暖万家行”慰问活动,深入全市10万名残疾人家庭,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让残疾群众知晓权益,依法维权。

    畅通“权益诉求”途径。开通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共接听处理来电政策咨询、信访等58件次。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依纪依法、文明礼貌接访,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减少残疾人重访和越级上访现象。适时开展下访活动,及时将问题化解在基层。残疾人来信来访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未发生越级上访、集访等事件。

    搭建“综合维权”平台。积极整合维权工作资源和手段,依托乐山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部门、社会群团组织的联系协作,并将残疾群众权益维护纳入群团大维权网络和群团社会服务中心。成立市残联维权科,充分发挥市残联维权岗、维权工作站等作用,最大限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理顺“法律援助”渠道。聘请金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将参与、介入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事项的查处和残疾人权益纠纷的调解活动、为残疾人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纳入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密切联系,积极争取相关渠道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实现残疾群众符合条件的法律诉求事项应援尽援。今年以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3件(次)。

   拓展“应享尽享”权益。从解决残疾人最根本的权益保障和最基本的民生兜底问题出发,向党委、政府等提出健全完善我市残疾人法规政策体系建议意见,共提出《关于残疾人评选市劳动模范的建议》等建议意见18件,推动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全面落实。推动完善市、县两级5类专门协会,建立协会参与同级残联重大决策、协会考核评价同级残联理事会工作机制等制度,充分发挥残疾人参与权。加大优秀残疾人推荐力度,1名残疾人评为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1名残疾人评为乐山市“最美妈妈”,1名残疾人评为市劳动模范。

    树立“能帮尽帮”理念。结合“量服”工作,尽力帮困解难争取残疾人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共深入17.78万名残疾人家庭开展入户调研,准确掌握其基本情况和10.31万名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为6.07万名残疾人落实了43.07万项次的“一人一策”服务。通过深入基层实实在在帮助解决残疾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难、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积极争取其权益得到最大保障,促进残疾人群体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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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3-213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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