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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乡镇(街道)残联干部培训班讲法律课
发布日期:2015-08-03 05:12 来源:市残联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残联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残联干部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能力,更好地为全市广大残疾人服务,加快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7月31日上午,在市残联举办的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干部培训班上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吕黎律师为来自11个县(区、市)和高新区的200多名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们就《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案例分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在课件中,吕律师向学员们介绍《实施办法》修订背景、修订要点及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解析;着重对修订后《实施办法》中残疾人权利的明确,对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扩充部分以及如何强化各级政府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职责进行详尽解读;针对残疾人合法权益受侵害案件的特点,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对侵犯残疾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纠纷案件逐一给予剖析解答。

    通过培训,全体参训残联专兼职干部深感受益匪浅,特别是结合实际工作,对“全民依法治国”的理解更为深入,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要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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